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

法輪功廣告牌違規設立 遭台灣官方下文拆除法輪功廣告牌違規設立 遭台灣官方下文拆除



台“觀光局”近日發公文要求清查“法輪功”設置的廣告牌。“觀光局”15日解釋稱,9月1日接到一名杜姓民眾的電子郵件,信中批評違章廣告破壞景觀,並以“法輪功”廣告舉例,希望各縣市協助稽查所有違規廣告,包括各景點電線杆上的宗教標語和違規廣告牌。

對此,綠營相當敏led招牌感。民進黨“立委”田秋堇稱,“法輪功”廣告怎麼就妨礙觀光發展了,“豈能因為大陸政府不喜歡法輪功,就不能出現在大字幕機陸觀光客面前”。她認為,廣告屬於台灣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。

民進黨“立委”陳亭妃稱,“法輪功”廣告不影響觀廣告招牌光,反而可讓更多來台大陸人士看到台灣民主多元發展的一面。綠營民意代表的反彈也逼得“觀光局副局長”張錫聰出面澄清,他說,公文主旨是反映民眾投訴,並非針對特定團體,而違規廣告的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,因此才會發文。

另據《環球時報》報道,“法輪功”原本在台灣默默無名,但自從大陸觀光客紛紛電視牆來台後,從最北的野柳到台北的101大樓、“國父紀念館”,往南到日月潭、阿裡山,再到最南端的墾丁,只要是台灣著名景點,都可看到如影隨形的“法輪功跑馬燈”廣告,甚至是常駐攤位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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